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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招牌,两家公司:三起老字号商标案、餐饮品牌怎么防
Oct 13,2026 | 类目:

中秋临近,月饼、点心市场进入一年中最热闹的时段。但消费者如果留意新闻,会发现好几块响当当的老字号——广州"莲香楼"、"稻香村",以及上海"南翔小笼",各自都上演着商标权、字号权、"中华老字号"称号相互分离甚至相互冲突的故事。

这三个案例看似相似,实则法律结构各不相同。深知元商标为您逐一拆解,帮您看懂消费者该认准谁,也帮您理解餐饮品牌该如何规避同样的风险。

案例一:莲香楼——商标权与字号权,分别落在两家公司手里

莲香楼创立于清末,是广式莲蓉月饼的发源招牌,2006年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但今天,"莲香楼"这三个字对应的权利,分散在两家不同的公司名下:

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莲香楼"注册商标。据公开报道,该公司名下集中了四十余个"莲香楼"相关商标,覆盖食品、方便食品、啤酒饮料等多个类别,并将部分商标授权给百莲公司、莲楼公司等主体使用,用于开设莲香楼酒家等实体门店。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则是2006年商务部认定"中华老字号"时的原始经营主体——换句话说,当年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那家公司,享有的是"莲香楼"字号权,而不是商标权。

这种权利分离,在2023年商务部启动"中华老字号"复核时集中爆发:莲香楼公司因无法提交商标使用证明文件,被要求"附条件整改",一度面临被移出"中华老字号"名录的风险。

随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相关判决中明确指出:百莲公司、莲楼公司虽然从老字号投资控股公司处获得了"莲香楼"商标的普通许可,有权在餐饮服务上使用该商标,但在未获得莲香楼公司字号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表明其主体具有百年历史的宣传语。

也就是说,商标可以合法使用,但"百年老字号"这块历史招牌,法院认为只属于持有字号权、传承了历史经营主体身份的莲香楼公司。

案例二:稻香村——两条独立传承线的商标之争

莲香楼是同一控股体系下,商标权与字号权分属旗下不同子公司;而"南北稻香村"之争,是两家彼此没有股权关联的独立企业——苏州稻香村与北京稻香村,各自基于不同的历史渊源,分别取得了"稻香村"商标权。

苏州稻香村的历史可追溯至1773年的"苏州稻香村茶食店";北京稻香村则称其渊源始于1895年南京人郭玉生在北京前门创立的"稻香村南货店",中间一度歇业,1984年由第五代传人重新筹建。

关键在于商标注册的时间线和商品类别:

  • 1997年,北京稻香村(北稻)在馅饼、饺子、粽子、元宵等类别注册了"稻香村"商标,但糕点类不在核定范围内。
  • 糕点类的"稻香村"商标,历史上归属保定稻香村,2004年被苏州稻香村受让,此后糕点类"稻香村"商标一直属于苏州稻香村(苏稻)。
  • 北稻曾于2003年、2008年两次向苏稻申请授权,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之后双方合作关系终止。
  • 自2014年起,南北稻香村在北京、苏州两地多次互诉商标侵权,出现过"主场赢"的现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苏稻侵权并赔偿北稻3000万元,一个月后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又判北稻侵权并赔偿苏稻115万元。

北京高院在后续的商标确权案件中给出了较为平衡的裁判思路:双方长期并存使用,已在南北两地形成较为稳定的市场划分和消费者认知,这种历史形成的市场秩序应当得到尊重,任何一方申请新商标时都不应打破这种已有格局,而应遵循各自长期使用的商标表现形式,或增加可区分要素。

案例三:南翔小笼——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各归一方

如果说莲香楼是同一集团内部商标权与字号权的分离,稻香村是两条独立传承线各自的地域分割,那么南翔小笼包呈现的是第三种情形:同一起源的两家老字号,一家持有商品商标,一家持有服务商标,各自核定类别不同。

南翔小笼起源于嘉定南翔镇的"日华轩",建国后更名为凤巢酒家。1986年,嘉定县餐饮服务公司在小笼包等商品上注册了"南翔"商标,后经数次转让、更名,最终由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核定使用于第30类"小笼包、云吞"等商品,2011年获评"中华老字号"。

与此同时,起源于豫园的南翔馒头店,由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翔"服务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第42类"餐馆",同样是"中华老字号"。

二十多年来,两家企业"一个做产品、一个做服务",相安无事。转折点出现在南翔食品公司开始以"南翔""南翔小笼"名义授权第三方开设加盟餐饮店后——这已超出其商品商标核定的使用范围。2020年,老城隍庙公司以侵犯服务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南翔食品公司则反诉老城隍庙公司长期使用其驰名商品名称及企业字号,构成攀附、不正当竞争。

2021年4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明确了一项重要原则: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是两个不同的商标类别——商品商标用于标注在有形实物商品上,识别商品提供者;服务商标则附着于店招、服务工具等,识别服务提供者。

南翔食品公司将"南翔""南翔小笼"标识突出使用于店招、餐饮加盟招商中,已超出其商品商标指示商品来源的必要范围,产生了标识服务来源的效果,构成对老城隍庙公司服务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判赔234.2万元。

同一时期,南翔食品公司针对老城隍庙公司提出的不正当竞争反诉,也被法院驳回——老城隍庙公司使用"笼的传人""南翔小笼的正源与代表"等宣传语,因与南翔小笼确有历史渊源,不构成虚假宣传。

这起案例的核心提示是:即便商标注册在先、荣誉等身,一旦超出核定的商品/服务类别使用,同样可能构成侵权——商品商标持有人不能凭借知名度延伸到服务领域,反之亦然。

三个餐饮品牌案例,三种不同的权利分离方式

案例
权利结构
分离/冲突根源
莲香楼
商标权与字号权分属同一集团旗下不同子公司
企业改制导致商标划归控股平台,字号仍留原经营主体
稻香村
两个独立无关联企业,各自拥有"稻香村"商标
历史上多地并存传承,各自在不同商品类别、不同年代取得注册
南翔小笼
同一起源分化出的两家企业,分别持有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
商品商标持有方越界开展餐饮加盟服务,突破了核定使用范围

三个案例共同说明:"老字号"这块招牌,从来不是单一的商标权问题。它可能因企业改制而与字号权分家(莲香楼),可能因历史上多地并存而形成地域分割(稻香村),也可能因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核定范围不同而各行其道(南翔小笼)。

消费者想要认准真正的传承主体,往往需要同时看商标、看字号、看核定类别,而不能只凭一个熟悉的招牌名称下定论。

给餐饮品牌经营者:从这三起纠纷中该吸取的教训

这几起案例的当事方都是老字号,但背后暴露的商标问题,其实是所有餐饮品牌都可能遇到的。深知元商标提醒您,不管您的品牌开了多久,都值得对照检查以下几点:

  • 商品和服务要分开注册,不能只注册一类就想"通吃"。南翔小笼案例的核心教训是:商品商标(第30类,用在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上)和服务商标(第42/43类,用在堂食、加盟餐饮服务上)是两回事。如果您的品牌未来可能既卖预包装产品,又开实体门店甚至做加盟授权,务必在两个类别上都提前布局,而不是等业务做大了才发现核心商标只覆盖了半边业务。
  • 商标和公司字号(企业名称)是两套权利,缺一不可。莲香楼案例说明,即便您合法持有商标,如果字号(企业名称)在另一家公司手里,您也无权使用"百年传承""历史正宗"这类宣传语。开店起名时,商标注册和工商字号登记最好统一规划,尤其是涉及加盟、授权、股权变更时,要同步理清两者的归属。
  • 一旦扩张到新地域或新业务线,先查商标,再挂招牌。稻香村案例警示的是:贸然把品牌扩张到已有同名商标长期经营的地区或类别,很容易陷入多年拉锯诉讼,即便您觉得自己更有历史渊源。加盟扩张、异地开店前,先做一次全国范围的商标检索和风险排查,比事后打官司成本低得多。
  • 授权加盟前,先确认自己的商标核定范围能不能覆盖加盟业态。南翔食品公司被判赔的直接原因,就是把商品商标授权用到了餐饮加盟服务上,超出了核定范围。如果您计划做特许加盟,一定要先确认手上的商标注册类别是否覆盖"餐饮服务""特许经营"等相关服务类别,必要时及时补充注册。
  • 对外宣传用语要有商标和字号权利做支撑,不能只靠"感觉正宗"。类似"始创于XX年""正宗传承"这类宣传语,一旦被起诉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宣传,法院会核查其历史渊源和权利基础是否属实。宣传内容最好提前做合规审查,避免因用语不当引发纠纷。

不管您的品牌是刚起步还是已经小有名气,商标布局都建议尽早规划、分类覆盖、字号与商标统一管理。

如果您在筹备新品牌、准备扩张加盟,或者不确定现有商标是否覆盖了实际经营业态,欢迎联系深知元商标,我们可以帮您梳理商标布局,提前排查潜在风险。

来源:深知元商标(微信号:st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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