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与大陆的商标术语比台湾更接近,“撤销”两地同名,但“异议”在香港叫“反对”、“无效宣告”在香港叫“宣布无效”、“续展”在香港通常叫“续期”,且两地的主管机关、公告载体、续期窗口和马德里状态都不同。理解这些香港商标术语,是您在香港顺利申请、维权和维护商标的第一步。本文由深知元商标整理。
本文关键词: 香港商标术语、香港商标与大陆商标对照、香港商标撤销、香港商标续期、香港商标反对、宣布无效
信息核对时间: 2026 年 11 月。香港官方规费、期限与马德里实施进度请以香港知识产权署最新公告为准。
一、香港商标术语和大陆商标术语有什么不同?大陆香港商标术语对照总览
香港与大陆同属中国,但法律体系各自独立:香港商标由《商标条例》(第 559 章)规范,由知识产权署下设的商标注册处受理;大陆则适用《商标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两地注册互不自动覆盖,大陆注册的商标在香港不会自动受保护,反之亦然。
下表是深知元商标为您整理的香港商标术语对照大陆速查表(香港用语采用香港惯用的繁体写法,方便您在知识产权署网站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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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知識產權署(商標註冊處) | |
| | 《商標條例》(第 559 章) | |
| | 商標註冊處處長 | |
| | 香港知識產權公報 | |
| | 反對 | |
| | 撤銷 | |
| | 宣布無效 | |
| | 續期 | |
| | 特許 | |
| | 知名商標 | |
| | 原訟法庭 | |
| | 尚未适用马德里议定书 | |
提示: “对应”不等于“相同”。上表只是帮您建立概念地图,具体要件、期限与后果须按各自法律判断。
二、香港商标撤销是什么意思?和大陆“撤三”有什么区别?
香港商标撤销,大致对应大陆的“撤销”,其中最常见的是连续三年不使用这一事由。这是两地用语完全相同的一组词,但您不能因此认为规则也相同。
- 三年期间: 香港实务上,注册后在香港连续三年没有真诚使用,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他人可以申请撤销。三年从“实际注册日”起算,且不得少于三年。
- 部分撤销: 香港采用多类别申请制度,撤销申请可以针对全部或部分类别,也可以针对某一类别内的部分商品或服务。
- “临时抱佛脚”有风险: 如果商标所有人是在知悉他人可能提出撤销申请之后,才在三个月内开始准备使用或恢复使用,该使用可能不被采纳,商标仍可能被撤销。
- 新增公示: 根据 2025 年修订的《商标规则》(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商标注册处收到撤销或宣布无效的申请后,要在注册纪录册内记入通知,并在官方公报公布该申请已提交。这意味着您的商标一旦被攻击,状态会公开可查。
与大陆的区别提示: 大陆撤销三年不使用,由商标局审理,被申请人需提供使用证据;香港则有自己的程序与证据规则,不宜直接套用大陆经验。
如果您的商标在香港已注册但没有实际使用,深知元商标建议您及早评估被撤销的风险,并系统整理在香港的使用证据。
三、香港商标续期是什么?和大陆商标续展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香港商标续期,就是大陆所说的商标续展:商标保护期届满前,通过续期申请继续享有商标权。
香港商标续展大不同,即使错过宽展期,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三个要点:
- 别提前太多: 香港实务上,续期申请和费用应在期满前 6 个月内办理。过早提交的,注册处不会启动续期审查。这与大陆“12 个月”的习惯不同。
- 宽限期不是“保险”: 宽限期内续期需要缴纳额外费用,且不能把它当成常规安排。
- 香港商标过了宽限期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被除名后,须在除名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恢复及续期申请,并缴纳恢复费和续期费,这一期限不可延长。
关于保护期的起算点,香港有“注册日”与“实际注册日”之分,请以注册处记录为准。
四、香港商标“反对”和大陆“异议”是一回事吗?宣布无效与无效宣告怎么对应?
这是香港商标术语里最容易“看起来像、实际不同”的一组。
1. 异议(大陆)与反对(香港):名称不同,流程相近
- 香港:商标申请经审查后,其详情会刊登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任何人可在公布日起 3 个月内向处长提出反对。该期限可以延长,但只能延长一次,延长 2 个月,且须在原期限内提出延期请求。
- 实务提示:提出反对的一方,需要提供香港的送达地址。
- 流程上,香港与大陆一样是“先公布、经过反对期、再注册”,这一点与台湾“先注册、后异议”不同。
2. 无效宣告(大陆)与宣布无效(香港)
条例使用“宣布无效”的申请这一说法,其功能与大陆的无效宣告相近,用于处理不应获得注册的商标。
3. 术语错位的风险。 如果您把香港的“反对”当成商标局内部的“审查意见”,或把“撤销”和“宣布无效”混为一谈,就可能选错程序、错过期限。深知元商标处理港内案件时,会先统一术语,再确定程序路径。
五、香港商标术语里的机构与程序用语:处长、公报、原讼法庭分别指什么?
不少大陆企业第一次阅读香港商标文件,会被这些词弄糊涂:
- 商标注册处处长:条例中的“处长”,即商标注册处的主管,香港商标案件的许多决定以他的名义作出。
- 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官方刊物,商标申请的详情在此公布,反对期从公布日起算。
- 原讼法庭:条例所称的“法院”,指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对注册处决定不服的,可按条例规定寻求司法救济。
- 先申请原则: 香港与大陆一样,采用“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不使用也可以先注册,但长期不使用会带来被撤销的风险。
六、大陆商标和香港商标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差异
这是两地最实质的差异之一:
- 大陆: 1995 年起即为马德里体系成员,可通过马德里进行国际商标注册。
- 香港: 《商标(修订)条例》已在 2020 年 6 月公布,加入了关于马德里议定书的第 XA 部,但相关规定至今未正式生效。截至 2026 年初,尚无公布实施日期。
对申请人的实际影响:
- 通过马德里指定“中国”不等于保护香港。 您要在香港获得保护,仍须直接向香港商标注册处申请。
- 不要把“马德里国际注册”当作香港布局的替代方案。 在制度落地之前,务必提前在香港单独注册核心商标。
七、关于香港商标术语常问的问题(FAQ)
Q1:香港商标术语对照大陆,最容易混淆的三组词是什么?
Q2:香港商标“撤销”和大陆“撤销”是同一个意思吗?
名称相同,常见事由也都包含连续三年不使用,但程序、证据规则和公示要求并不相同,不能直接套用。
Q3:香港商标续期最晚什么时候办?
期满前 6 个月内为正常期间;期满后还有 6 个月宽限期,但须缴纳额外费用。
Q4:香港商标反对期是多久?
自申请详情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公布之日起 3 个月,可延长一次,延长 2 个月。
Q5:大陆商标在香港自动有效吗?
不会。 商标权具有地域性,两地注册互不覆盖,需要分别申请。
Q6:香港能通过马德里做商标国际注册吗?
截至 2026 年初,马德里议定书在香港尚未实施,但马德里商标可以转让给香港公司。
八、布局香港商标时有哪些实际风险?
- 先弄清术语再谈策略。 与香港代理人沟通时,请使用香港法律用语,避免因“异议/反对”“续展/续期”的理解偏差而误判程序。
- 续展期限分开管理。 大陆续展窗口是 12 个月,香港续期窗口是 6 个月,请在内部台账里分别设置提醒。
- 商标要持续使用并保留使用证据。 无论大陆还是香港,三年不使用都有失权风险。请按月归档销售单据、广告材料,并注意证据要能体现“在香港的使用”。
- 不要依赖马德里解决香港保护。 在马德里商标制度在香港实施之前,请在香港直接申请。
- 两地联动布局。 如果您的品牌同时在大陆和香港经营,深知元商标可以协助您统一梳理两地商标的类别、期限和使用情况,减少遗漏。
关于深知元商标
深知元商标专注于多法域商标注册、审查答复、风险评估与品牌保护,服务对象包括品牌方与跨境电商卖家。如果您需要在香港布局商标,或想核对两地商标的期限与状态,欢迎联系深知元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