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流程及材料详解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打分71分及以上即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70分及以下的企业别灰心,说不定还可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资格。
参考文章:
也许还有企业不知道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其实是深圳市实施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于虽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71分)但得分超过一定分数线(比如65分)的企业给予入库资格(入库企业),有效期三年。入库分数线根据每年的具体高企申报状况来划定,不同年份入库分数线可能不一样。
入库企业可申请入库当年「高企培育资助」,资助金额为入库当年企业研发费用的10%。不仅仅是深圳市有培育资助,深圳市各区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也有相应的资助。
深圳各个区注册的企业除了享受深圳市给予的高企培育资助以外,入库企业还可以再享受各区增加的入库优惠政策,文方把各区企业所享受的市级和区级政策汇总如下表:
企业所在区 | 高企培育资助 |
罗湖区 | 市级资助入库当年研发费用10% |
罗湖区奖励5万元 | |
福田区 | 市级资助入库当年研发费用10% |
福田区奖励2-10万元 | |
南山区 | 市级资助入库当年研发费用10% |
南山区奖励3万元 | |
龙岗区 | 市级资助入库当年研发费用10% |
龙岗区奖励上年度研发费用资助10% | |
龙华区 | 市级资助入库当年研发费用10% |
宝安区 | 市级资助入库当年研发费用10% |
光明区 | 市级资助入库当年研发费用10% |
参考文章:
如何判定企业是否具有入库资格?需要结合每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打分情况而定。(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得分65-70分的企业获得入库资格。)
申请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大致时间和流程文方总结如下:
5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公示
9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报通知
9-10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次年7-9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企业名单及领款
需要说明的是,入库企业暂时无法申请深圳市每年的企业研发费用资助,企业研发费用资助需要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格才可申请。
每年5月科创委将公示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企业可自行查询是否在名单内。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基础条件,如不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名单内则无法申请资助。
以下是2018年和2019年发布的部分入库企业名单截图。
每年的9月科创委将发布深圳市研发资助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报通知,企业需要根据申报指南准备相应材料填写申请书进行申报。
参考文章:
按申请单位上年度符合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活动研发费用的实际支出的1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一)在深圳(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独立企业法人;
(二)申请单位为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三)属于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应当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并按照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已如实完整填报科技统计报表;
参考文章:
(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上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参考文章: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研发费用资助」中研发费用归集的不同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一)填报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书,并进行科研人员登记;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如下);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模板如下);
(四)入库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以当前企业名称申报,并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每年的7-9月,科创委将发布上年度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企业名单及领款通知。名单内企业可根据领款通知准备领款材料按通知名单至窗口提交。
领款材料提交后一个月左右,科创委将下拨培育资助款项到企业银行账户。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领款材料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受资助的单位务必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业务系统的“单位基本信息”中填写核对有关基本账户或结算帐户信息并在提交纸质拨款材料前完成填写,未填写的企业不接收其拨款材料。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业务系统界面截图如下:
2.“银行账户名称”应为企业工商登记全称,企业办理工商变更名称的,请填写变更后企业名称。
3.请认真核对银行账户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相关失误造成的银行退票,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1.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申请书原件。
2.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通过项目变更方式补充提供过专项审计报告的,补充报告一同提供。
《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模板如下: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账户信息务必与第(一)款填写基本账户信息一致;“资助金额”与“公示金额”一致;请在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首页右上角用笔标注通知名单序号;
《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模板如下:
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模板如下:
3.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模板如下:
5.企业名称已发生变更,收款人名称与申请时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同时提交企业名称变更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