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厄瓜多尔签署自贸协定带来的机会以及厄瓜多尔商标注册流程
“傍名牌”终结!从网红ID到搜索词,新《反法》第七条让山寨与擦边球无处遁形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新《反法》”),并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新《反法》全文链接如下,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https://www.news.cn/legal/20250627/4b6ec78bc9be4ea9a2968a9d34abd724/c.html
这并非一次无关痛痒的法条调整,而是一次直面当下市场竞争新形态、新问题的重磅升级。尤其对于品牌方而言,与“傍名牌”、“蹭流量”、“恶意山寨”等行为直接相关的第七条(原第六条),迎来了脱胎换骨的改变。
过去,许多品牌方可能都遇到过这些令人头疼的“擦边球”行为:
……
这些行为,不仅稀释了您的品牌价值,更直接造成了客户流失和商业损失。而现在,新《反法》第七条,就是一把斩向这些乱象的“利剑”。今天,我们就结合近年来的真实网络事件,为您逐一拆解这条“品牌护身符”的强大威力,看它如何为您的品牌保驾护航。
一、 混淆行为“天罗地网”:从线下到线上,全面围堵
新《反法》第七条的核心,在于制止“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相较于旧法,新法将保护的范围,从传统的线下场景,全面延伸到了数字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第一处修订:保护客体再扩张——“网名”、“新媒体账号”、“App图标”首次入法
【法条对比】
旧法第六条: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
新法第七条: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网名、译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者图标等。
【事件回顾与解读】
还记得几年前内容创作领域的“敬汉卿”商标抢注事件吗?B站知名Up主“敬汉卿”拥有数百万粉丝,其账号名称就是他个人品牌的标志。然而,一家公司却将“敬汉卿”抢注为商标,并反过来“警告”他本人不得使用,引发全网热议。尽管该事件最终以抢注失败告终,但它暴露了一个巨大的法律风险:在旧法框架下,个人影响力巨大的“网名”或“ID”,其法律地位相对模糊。
如今,新《反法》明确将“网名”和“新媒体账号名称”纳入保护范围。这意味着,无论是您苦心经营的公众号名称、抖音/快手ID、B站Up主名,还是小红书博主名,只要它通过您的运营获得了“一定影响”,就获得了法律的直接保护。任何未经许可,使用与您账号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足以造成粉丝和消费者混淆的行为,都将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同样的,对于科技公司而言,“应用程序名称或者图标”的入法也至关重要。市场上App“撞脸”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开发者通过模仿知名App的名称和图标设计,诱导用户下载,从而实现流量劫持。新法的这一规定,为此类“像素级”抄袭行为划下了清晰的红线,为原创App开发者提供了强有力的维权武器。
【启示】
品牌资产的边界正在被重新定义。您的品牌价值,不再仅仅是注册商标和公司字号,也包括您在新媒体矩阵中每一个拥有影响力的账号。我们强烈建议您:
立即盘点
固化证据
立体保护
二、 流量入口“精准打击”:搜索关键词竞价排名不再是法外之地
【法条新增】
新法第七条第二款(新增): 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或者将他人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等设置为搜索关键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属于前款规定的混淆行为 。
【事件回顾与解读】
“在百度搜索A品牌,结果第一条却是B品牌的广告链接”,这几乎是所有网民都遇到过的场景,也是许多品牌方深恶痛绝的“流量劫匪”。在过去,虽然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判例,但在法律层面一直没有如此明确的规定。
现在,新《反法》一锤定音,首次在法律中明确将“将他人品牌设置为搜索关键词”的行为,直接定性为混淆行为。
这一条款的威力在于它的“精准”和“不留余地”。它意味着,如果竞争对手未经您的许可,购买您的商标或商号作为搜索广告的关键词,当用户搜索您时,却被引导至竞争对手的网站,这种行为不再是“擦边球”,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它直接切断了许多投机者利用他人品牌知名度,低成本、高精准进行流量劫持的路径。
【启示】
这是对品牌方数字营销权益的一次重大利好。面对这一变化,我们建议:
加强线上监控
果断维权
攻防兼备
三、 平台责任“连坐追责”:禁止为他人“傍名牌”提供帮助
【法条新增】
新法第七条第三款(新增): 经营者不得帮助他人实施混淆行为 。
【事件回顾与解读】
在很多山寨、侵权事件中,造假者固然可恨,但为他们提供便利的“帮凶”同样难辞其咎。例如,某些电商平台对上架商品的审核不严,导致大量假冒或“高仿”店铺长期存在;某些网络服务商为侵权网站提供服务器和技术支持。
旧法更多地是追究直接实施混淆行为的主体。而新《反法》新增的这一“帮助侵权”条款,堪称点睛之笔。它将法律的规制对象,从台前的“演员”,扩大到了幕后的“推手”。
这意味着,未来如果某个平台、机构或个人,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实施“傍名牌”等混淆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仓储物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的,也将同样面临法律的制裁。这一规定,极大地加重了平台和网络服务商的审核与监管责任,是从源头上净化市场环境的关键一步。
【启示】
维权路径拓宽
平台合作审查
新法时代,专业护航是最佳选择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的修订,是一次全面、深刻、紧贴时代脉搏的变革。它清晰地告诉我们:国家对于保护原创、鼓励公平竞争的决心前所未有。那些依靠“抄近道”、“蹭流量”、“钻空子”的商业模式,其生存空间将被极度压缩。
在新的法律环境下,品牌保护不再是“亡羊补牢”式的被动应对,而必须升级为一套“主动防御、立体监控、专业打击”的系统性工程。
深知元商标作为专业的商标代理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我们不仅为您注册商标,更是您品牌的守护者。新《反法》的“利剑”已经出鞘,不要让您的品牌在新一轮的竞争中“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