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9月龙华区发布的《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龙华区对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贷款利息,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一)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三)补贴范围:上年度企业因使用银行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或开拓市场而发生的利息;(五)企业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的项目必须实际已发生利息支付。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在企业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在企业归还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存在逾期不归还贷款或产生逾期利息、加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等情况的,不予资助。
(一)企业经营满一年,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二)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定报数据为准)。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七)银行出具的“企业付息证明”原件、利息单及还款票据复印件。
除龙华区外,文方还总结了宝安区的贷款贴息政策,详情点击宝安区企业贷款利息补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