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9月发布的《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为加快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对已完工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
企业信息化项目包括:产品研发设计智能化;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第三方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租用。
详细的资助标准和申报条件文方已经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标准
(一)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3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总额200万元以下的,按项目投入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三)对获得市级两化融合项目资助的,按市财政资助额的50%给予资助;
(四)实际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五)项目资助范围为当年度及上两年度;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项目需间隔一年以上。
二、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申报条件
(一)企业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请的企业信息化项目应为近三年内开始建设,并已完成验收,且当前正常运行;
(三)企业为上年度纳入龙华区“一套表”联网直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应填报上年度12月的工业定报数据);
参考文章:
(四)硬件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
三、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类申请书》;
(二)单位营业执照;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有关项目实施的合同或协议、验收报告;
(六)信息化项目费用清单;
(七)实际发生费用的有关发票、票据。
四、龙华区企业信息化建设资助申请时间
每年12月-下一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