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这个名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众多关于科技研发项目中都有涉及到,在税务申报过程中也有它的存在。
那么,到底什么是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怎么样办理加计扣除?范围又包括哪些呢?
文方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加计扣除定义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是一项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对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加计扣除办理
三、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要注意的是,企业的有些研发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抵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