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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审查指南2026版生效:中国品牌出海欧洲,这5个变化决定注册成败
Sep 03,2026 | 类目:

一、2026版欧盟商标审查指南生效:欧盟商标审查口径更新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发布的《欧盟商标和注册式欧盟外观设计审查指南》2026版,已于 2026年7月1日 正式生效,由 EUIPO 执行局长通过 Decision No EX-26-09 采纳。

指南本身不是立法,但它是 EUIPO 审查员、代理人以及企业判断欧盟商标注册风险的核心依据。深知元商标提醒您:对计划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来说,最该关注的不是“法条有没有改”,而是“审查员会怎么看您的商标”。

二、地理标志冲突升温:含地名、原料地、工艺地色彩的商标风险上升

本次指南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对商标与地理标志(GI)冲突审查的系统性更新。其背景包括欧盟手工业及工业品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改革的落地,以及欧盟普通法院在 T-239/23 NERO CHAMPAGNE / Champagne 案中的判决。

该案的关键信号是:即便申请人把商标限定为“符合 Champagne 规格的葡萄酒”,也不能自动推定其不会不当利用原产地名称声誉或误导消费者。法院强调应进行个案分析,而不能机械适用“限定合规即安全”的思路。

这意味着,酒类、食品、茶叶、纺织品、陶瓷、手工艺品等行业在欧盟申请商标时,不能只做近似商标检索,还必须把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传统特产名称纳入检索范围。

三、CP16详解:描述“主题内容”的商标,不再只看是否描述产品功能

与2026版指南相配套,EUIPO 在2026年推进了共同实践 CP16:“描述商品或服务主题的标志”。

这类问题在软件、游戏、电子出版物、书籍、教育服务、广告服务中特别常见。简单说,如果相关公众看到您的商标,第一反应不是“这是谁的品牌”,而是“这说的是商品/服务的内容主题”,就可能构成描述性标志。

CP16 的审查逻辑分为四步:

  1. 确定相关公众;
  2. 看商标传达的含义;
  3. 看商品或服务本身是否天然承载某种内容、主题或题材;
  4. 判断商标含义与商品/服务主题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即时、商业上相关的联系。

如果相关公众无需思考,就认为该标志直接描述了商品或服务的主题,注册阻力会明显上升。

举例说明:

  • “WINE”:如果用于以葡萄酒为主题的可下载移动应用程序,可能被认定为直接描述应用内容,缺乏显著性。
  • “Rock Music”:用于音乐 CD、DVD,可能直接说明音乐主题。
  • “Crosswords”:用于杂志,可能直接说明杂志内容。
  • “Ancient History”:用于教育软件,可能直接说明软件主题。
  • “CATS”:用于关于猫的书籍,可能被视为直接描述书籍主题。

反之,以下类型不一定构成主题描述:

  • “Nights” 用于书籍;
  • “Angry Plumbers” 用于桌游。

因为这些标志并没有让相关公众立即、确定地联想到某类常见主题。

对企业来说,CP16 的启示很直接:如果您的 App、游戏、课程、出版物、广告服务名称只是“告诉用户内容是什么”,而不是“指示品牌来源”,就需要重新评估欧盟商标注册风险。

四、CP17详解:广告语能注册,但必须让消费者“停顿一下”

另一项共同实践 CP17 关注“标语的显著性”。很多企业希望把广告语注册成商标,但欧盟商标审查的核心问题是:相关公众会不会把这句话仅仅当成宣传语,而不是识别商品来源的标志。

CP17 并非一概否定广告语,而是强调要进行整体、个案判断。通常,以下因素有利于标语被认定为具有显著性:

  • 具有多重含义;
  • 存在文字游戏;
  • 有概念上的巧妙构思;
  • 语法或修辞不寻常;
  • 需要消费者进行一定认知努力;
  • 能让消费者停顿、反思,并将其与特定品牌来源联系起来。

反之,纯鼓励性、纯价值宣示、纯促销口号,注册难度较高。

欧盟商标审查实践中的典型例子包括:

较容易被驳回的标语:

  • “Dream it, Do it!”:常见励志口号,消费者容易理解为广告宣传。
  • “Don’t risk your home safety”:安全提醒式表达,偏告知而非来源识别。
  • “Take Control of Your Data”:直接表达数据处理服务的目的或价值。
  • “Save with us”:普通促销用语。
  • “Pioneering for You”“Create Delightful Human Environments”:偏价值宣示,缺乏足够概念张力。

较可能被视为有显著性的标语:

  • “BEAUTY NEEDS TO TRAVEL”:用于化妆品等,含义抽象,需要消费者思考“美”与“旅行”的关系。
  • “As Green As White Can Be”:用于化学品、颜料、药品等,通过“绿”与“白”的矛盾修辞制造概念悬念。
  • “What do clouds smell like?”:用于云计算服务,以意外提问引发思考。
  • “Colder than your ex’s heart”:用于啤酒,虽是幽默表达,但并未直接描述啤酒特征。
  • “LOOSEN UP IN THE CLOUDS”:用于航空旅行服务,具有隐喻和轻松体验的联想。

深知元商标建议:如果您的企业准备把 slogan 注册为欧盟商标,不要只看它“好不好记”,还要测试它是否会让消费者产生认知门槛,是否能从广告语境中跳出来,成为来源识别标志。

五、欧盟商标不使用撤销两大变化:滥用抗辩与转换请求

2026版指南对欧盟商标不使用撤销相关规则作出了更细的写入,其中有两点尤其值得企业关注。

1. 欧盟商标不使用撤销中的“滥用法律或程序”抗辩

指南新增了关于基于滥用法律或程序理由不予受理非使用撤销申请的内容,参考了 Grand Board 在 Sandra Pabst 案中的标准。

所谓“滥用法律或程序”,是一个初步程序抗辩。如果该抗辩成立,撤销请求将因不予受理而不进入实质审查,审查员不会再评价商标权人是否真实使用商标。

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

  • 该抗辩由商标权人提出,通常在撤销请求通过初步受理审查后,由商标权人在答复中提出。
  • 它独立于“谁有权提撤销”以及“是否必须证明合法利益”的问题。因为不使用撤销保护的是公共利益,原则上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提出。
  • 举证责任在商标权人一方。您必须提出有说服力、有证据支持的论证,证明撤销申请人是在滥用程序。
  • 滥用认定采用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结合:
    • 客观要件:形式上遵守了 EUIPO 规则,但规则目的没有实现;
    • 主观要件:行为的本质目的是获取不当利益,往往可从“纯粹人为构造”的行为推断。
  • 由于撤销申请人的善意通常被推定,所以滥用认定是严格例外,门槛很高。

对企业来说,遇到明显批量撤销、敲竹杠式撤销或关联主体围猎,不能只说“对方是商标流氓”,而要准备客观证据链,例如关联主体关系、此前的谈判或施压、缺乏真实竞争目的、明显以收费或干扰经营为目标等。

2. 欧盟商标撤销后的转换请求:要看成员国法律下的商标真实使用

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139条,欧盟商标申请被驳回、撤回、视为撤回,或者注册因放弃、未续展等原因不再生效时,商标权人通常可以请求将其转换为成员国申请。但第139(2)(a)条对“因不使用被撤销”设置了特别限制:转换原则上不发生,除非在请求转换的成员国,该商标的使用依该国法律可被认定为真实使用。

2026版指南根据 Zara 案,即 Grand Board 决定 R 1508/2019-G,新增了关于这一转换请求的审查实践。

具体要求包括:

  • 转换申请人必须证明,该商标在目标成员国法律下构成真实使用;
  • 可以随转换请求提交新使用证据,也可以引用原撤销程序中的证据;
  • 必须清楚说明所依据的成员国民事实体法、程序法以及相关判例;
  • 必须解释为什么该使用在该国法律下会被认定为真实使用;
  • EUIPO 会按该成员国的实体与程序要求评价证据,且不必须主动要求补充证据。

如果一个欧盟商标已经被非使用撤销,通常说明欧盟层面未证明真实使用;但这不影响权利人尝试依据第139(2)(a)条,证明某成员国国内法下的真实使用,以请求转换到该国。

如果能证明欧盟商标在成员国使用,当初的撤销为什么会成立

很多欧盟商标注册人会追问:如果在欧盟商标转换为成员国商标申请的阶段能证明某成员国的真实使用,那这些证据是不是本来就该让欧盟商标不被撤销?

答案是不能简单倒推。

如果在转换阶段拿出的证据,和撤销阶段已经提交、并被 EUIPO 完整审查的证据是同一套,而且确实证明了在某个成员国的真实商业使用,那么原则上该欧盟商标不应因不使用被撤销。因为单一成员国的真实使用,通常就可以构成欧盟层面的真实使用。

什么情况下不能倒推?

如果转换阶段出现以下情况,就不能说“这些证据足以让欧盟商标撤销不成立”:

  • 转换阶段提交的是撤销阶段没有的新证据;
  • 转换阶段首次系统论证了某成员国国内法和判例;
  • 某成员国法律对“真实使用”的把握比欧盟撤销标准更宽;
  • 撤销阶段权利人未回应、未举证,或证据不被接受;
  • 原撤销基于欧盟层面整体评估,而转换只解决单一成员国的国家申请抢救。

2026欧盟商标审查指南更新给中国出海企业的启示

  1. 欧盟商标申请前,先做“商标+地理标志”双重检索。 特别是酒类、食品、茶叶、服饰、陶瓷、手工艺行业,地名类品牌风险显著上升。
  2. 软件、游戏、出版物、教育、广告服务名称,要避免只描述内容主题。 CP16 意味着“WINE”“Rock Music”“Crosswords”这类直接指向主题的词汇,注册风险更高。
  3. 广告语注册不能只靠好听。 CP17 要求标语从“宣传”走向“识别来源”;纯促销口号风险高,有概念张力、双关或认知门槛的标语更有机会。
  4. 真实使用证据要按国别管理。 欧盟商标如果被非使用撤销,不能想当然请求转换为任意成员国申请;只有目标国法律下能证明真实使用,才可能依据第139(2)(a)条转换。若转换阶段提交的是撤销阶段未提交的新证据,说明前期使用证据管理已有缺口,企业应更早建立国别使用证据档案。
  5. 遇到批量撤销或可疑撤销,可评估滥用抗辩,但不要低估举证门槛。 Sandra Pabst 案提供了路径,但成功关键在于客观证据,而非情绪化指责。
  6. 复杂欧盟商标布局建议前置专业评估。 深知元商标可协助您完成欧盟商标检索、地理标志冲突分析、不使用撤销防御、转换请求论证以及 slogan 注册策略,帮助中国企业在欧洲市场少走弯路。


来源:深知元商标(微信号:sta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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