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知识产权圈最大的新闻莫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这次修订不仅是法律条款的调整,更是一场针对行业乱象的“大清洗”。
对于正在布局全球市场的中国企业来说,这次修法释放了一个重磅信号:靠投机取巧、伪造证据注册海外商标的时代,彻底结束了。
深知元商标根据新修改的商标法修订草案为大家划重点,特别是那条让无数违规代理机构“瑟瑟发抖”的海外代理监管新规。
在过去,很多不良代理机构利用信息差,在帮客户申请海外商标(特别是美国商标)时,肆意伪造使用证据、虚构律师签名。一旦东窗事发(如被美国USPTO制裁),他们往往两手一摊:“这是国外律师的问题,国内法律管不着我。”
但在新《商标法》草案下,这种借口将成为历史。
草案第六十六条新增了一项极具杀伤力的规定:
“以欺诈等不正当手段为国内委托人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事宜,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深度解读】这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监管“长臂”延伸: 这是中国商标法首次明确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境外申请行为”。不管违规操作发生在美国、欧洲还是东南亚,只要代理机构在国内,就要受罚。
不仅罚款,更要“停业”:
罚机构: 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
罚个人(双罚制): 直接责任人最高罚10万元。
最重: 情节严重的,永久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这意味着违规代理机构将直接面临“倒闭”。
倒逼行业合规: 以后,正规代理机构会对客户提供的海外律师、使用证据进行更严格的审核,因为一旦提交虚假律师、虚假证据,代理机构自己也要担责。这实际上是对申请人的一种保护,避免因为“黑代理”的骚操作导致品牌在海外被拉入黑名单。
除了打击黑代理,本次修法对申请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心宗旨就是:清理库存,遏制恶意抢注。
必须“以使用为目的”:
草案明确规定,如果申请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将不予注册。囤积商标倒卖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恶意申请有罚单:
以前恶意注册可能只是被驳回,成本很低。新草案规定,恶意申请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承诺制与抽查:
在每5年期间,商标持有人可能需要说明商标的使用情况。长期占坑不用的商标,面临被清理的风险。
很多企业喜欢在产品包装上印“中国驰名商标”来给自己贴金。
新草案再次强调并加码: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包装或广告宣传中。一旦违规,面临最高十万元的罚款。
同时,为了保护真正的知名品牌,新法规定: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持有人请求宣告无效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这意味着,只要你是恶意的,大品牌随时可以把你的商标打掉。
这次《商标法》的修订,堪称史上最严。它清晰地告诉市场:商标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炒的;代理服务是靠专业的,不是靠忽悠的。
对于广大出海企业而言,选择一家专业、合规、风控严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
切勿为了省几百块钱的代理费,选择那些承诺“包过”、“无需证据”、“低价”的黑代理。在新法的高压下,这些机构随时可能暴雷,而最终买单的,不仅是罚款,更是您辛苦建立的品牌信誉。
来源:深知元商标(微信号:sta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