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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重新认定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1 09:53:05             来源:xm


  企业以为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就可以一劳而久逸?可没有那么简单!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是有三年有效期的,三年后需要重新认定才可以继续享受高企的各项优惠政策。


参考文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后果


  虽说重新认定和首次认定的申报条件相同,但仍有企业对重新认定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太了解。


  文方针对企业可能存在的以下几大方面问题做出了详细建议,一起往下看...



一、高企重新认定知识产权问题及解决


1.首次认定后没有持续申请知识产权,甚至没有新申请的知识产权。


建议:企业应提前做好知识产权规划,保证持续申请知识产权;每年申请2-3件实用新型专利或3-4件软件著作权。


2.在重新认定当年取得的知识产权没有用于重新认定。


建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对知识产权的授权时间没有明确要求,在申报前有效的专利可以用于重新认定。


3.重复使用首次认定的知识产权。


建议:只有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可重复使用,Ⅱ类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可重复使用。


4.知识产权名称和内容有雷同、申请时间集中。


建议:知识产权名称及内容尽量不雷同,雷同将有可能被认定为是相同技术,应尽量多元化,体现出较高的科技性;知识产权申请时间不宜过于集中,否则评审专家将会给较低分数。


5.知识产权权属人发生变更。


建议:知识产权授权后权属人发生变更的,应该及时提供授权变更证明并保存。




二、高企重新认定研发问题及解决


1.立项和企业销售产品、甚至和知识产权不一致。


建议:立项和企业销售的产品以及企业申请的知识产权三者需要有关联性,证实企业通过知识产权开展研发活动取得的研发成果转换成产品销售给企业带来收益。


2.研发过程中不知道需要保存哪些资料作为申请重新认定的佐证材料。


建议:包括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关键研发原始记录(如测试报告、研发过程修改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等。提早整理企业日常的研究开发活动的记录文件、管控文件和结题文件性,确保材料的完整性,为重新认定做好充足准备。


3.企业没有研发立项规划。


建议:企业应根据申请的知识产权及时做好研发立项规划,根据规划严格进行研发活动,保证每年4-5项科技成果转化。


4.研发项目没有及时记录研发过程。


建议:企业的研发人员应该及时记录研发过程,编写研发立项材料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三、高企重新认定财务问题及解决


1.不太清楚如何归集研发费用。


建议:企业财务人员可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


2.没有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


建议:企业财务人员应当根据研发活动及时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针对每个研发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合理归集和记录。


3.研发费用辅助账采用总计数记录各个项目发生的费用。


建议:采用总数记录研发项目发生费用在辅助账上不能够说明研发项目发生的具体是什么费用,需要记录发生的各项项目研发费用的明细(例如科研人员工资、科研人员社保费、科研人员福利费等)。


4.没有及时填报统计局月报、年报、火炬系统报表和高新认定网报表或者填报的数据和最终重新认定的不一致。


建议:企业应当注重认定后需要及时填报的各个系统报表,未能及时填报或延迟申报可能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申报各个系统报表时,数据尽量保持一致,以免被专家认定为没有准确记录研发数据、研发费用分配不合理导致申报结果受影响。


参考文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还有这5件事要做


5.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增长率不高甚至没有增长。


建议:企业应提早做好财务规划,注重销售收入和净资产增长趋势,必要时及时对账务做出调整,尽量拿下财务成长性满分。


6.在日常财务工作中不知道应该留存哪些资料以备申请重新认定。


建议: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可留存与研发成果相关联的、较有突出代表性的大金额销售合同及发票,用于佐证研发成果给企业带来不错的收益;保存好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在申报当年及时安排出具高新技术收入报告和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7.企业没有做加计扣除。


建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中没有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做加计扣除,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影响;但企业若想申报入库、出库资助以及研发资助则需要做加计扣除。


参考文章:2020年企业入库资助即将申报(附申报材料及名单)

深圳市及各区研发资助介绍



四、高企重新认定人事行政问题及解决


1.科技人员在首次认定后有较大流动性。


建议:及时记录科技人员在职、离职状态,做好科技人员登记,把握好科技人员占公司职工总数10%的比例要求。


2.没有留存科技人员的相关资料。


建议:人事应当留存科技人员的基本资料(联系方式、学历证书等)、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


3.企业没有设立对科技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建议:建立与科技人员相关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更好地进行研发活动,也为重新认定增加了一份强有力的佐证材料。


4.平时没有对组织会议或其他研发相关活动做记录。


建议:在组织科研人员相关会议及培训活动时,应尽量做好人员签到、场景留影及会议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