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先进制造业若干政策》。
二、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包括市对区工业产值分成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业企业、5G企业(机构)、其他有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等。
三、新入库支持
项目说明:对上年度1月1日后首次纳入福田工业统计的企业,根据工业产值贡献,给予最高30万元的支持。
申请条件:
1.上年度1月1日后新纳入福田区在地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上年度统计工业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3.申请当年属于福田区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库在库企业。
申报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备注 |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报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 2 | 企业情况介绍(包括经营数据) | 原件(盖章) | |
| 3 |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章) | |
| 4 | 福田区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 打印(盖章) | |
| 5 | 福田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