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7,2026
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商标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机构变革,商标法律制度也历经多次修订完善。在此过程中,人民日报系等官方媒体对商标局的批评与评论,既是对商标监管工作的监督与鞭策,也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商标制度的期待与诉求。一、2014 年:驰名商标异化乱象的制度纠偏2014 年 8 月 15 日,《人民日报》第 18 版发表题为《驰名商标乱象当休》的评论文章,核心观点包括:"在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和认定领域,已经出现了 ' 驰名商标不驰名、弄虚作假水分大、滥竽充数李鬼多 ' 等现象,以至于鱼龙混杂、乱花迷眼。这不仅使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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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7,2026
一、商标局开票政策变化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 2026年4月27日 发布的 《关于调整商标业务缴费票据规则的通知》,自 2026年4月29日 起,商标业务缴费票据规则调整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的,电子票据开具对象为受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或申请人。这意味着,即便您委托我司代理办理商标业务,商标官费的财政电子票据现在 可以直接开具给申请人(即您本人/贵公司),而不再仅限于开具给代理机构。基于上述政策调整,深知元商标将自即日起,统一将商标官费电子票据的开具对象设定为商标申请人,以便贵司直接获取官费票据,用于财务入账与报销。二、商标局开票调整的法规依据本次调整符合我国现行财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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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7,2026
商标代理机构协助恶意抢注,被判连带赔偿——从“蓝妹”案看商标被抢注企业的追责路径与行业警示深知元商标导读: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典型案例明确:商标代理机构明知客户恶意抢注仍提供服务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文梳理“蓝妹”案核心事实,分析代理机构的法律风险,并为被抢注商标的企业提供可操作的追责策略。一、案件全景:商标代理机构为何“中招”?2025年4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蓝妹啤酒(广州)有限公司(下称“蓝妹公司”)诉广东金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金某公司”)、广州谷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谷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金某公司赔偿50万元,谷某公司对其中的1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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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7,2026
被告抢注20个商标,开价75万向原告兜售,最终被判赔偿20万元。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典型的商标恶意抢注案。作为长期服务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的机构,深知元商标认为此案在“法律适用”和“合规启示”两个维度上都具有极高的剖析价值。01 案件深度解析:恶意抢注的典型样本与司法裁判逻辑(一)当事人与商业背景本案原告为深圳市万物梁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万科集团旗下专注商用物业与设施管理的企业,2020年4月成立,同年7月正式对外发布“万物梁行”品牌,9月核心商标获准注册,在商用物业领域已形成稳定的市场认知。被告福建住小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晋江本地企业,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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