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满3年后,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
那些商标「撤三」的问题,答案都在这里了
商标注册人收到撤三答辩通知后,整个商标撤三程序中双方可能交替启动各个程序,其中各阶段及关键要点由深知元商标整理如下:
整体流程示意图(双方对抗制)
商标局撤三决定 → 双方均可启动后续程序 → 商标局评审处复审 → 法院诉讼(一审、二审)
一、撤三答辩阶段(商标局)
- 1. 触发条件:商标注册人收到《撤三答辩通知》(他人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商标)。
- 2. 时间限制:收到通知后 2个月内 提交答辩材料,如未按时提交使用证据,商标注册将被撤销。
- • 合同、发票、广告材料等(需显示商标、时间、商品/服务)。
- • 维持注册(答辩成功)→ 撤销申请人可申请复审(15天内)。
- • 撤销注册(答辩失败)→ 商标注册人可申请复审(15天内)。
二、复审阶段(商标局评审处,非必经程序)
- • 若商标局维持注册 → 可由撤销申请人申请复审(可能申请也可能不申请);
- • 若商标局撤销注册 → 可由商标注册人申请复审(可能申请也可能不申请)。
- 2. 时间限制:收到商标局决定后 15天内 提交复审申请。
- • 针对性反驳商标局的决定(例如:证明商标实际使用或未使用)。
- • 改变商标局决定(如原维持改撤销,或原撤销改维持) → 败诉方可向法院起诉。
三、行政诉讼阶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非必经程序)
- • 商标局维持原决定 → 败诉方可起诉(30天内);
- • 商标局改变原决定 → 原胜诉方变为败诉方,可起诉。
- • 商标是否“真实使用”(证据需体现商业活动中的实际使用,而非象征性使用);
- • 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耗时约6-12个月);
- • 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耗时约3-6个月)。
- • 法院终审判决维持注册 → 商标继续有效,程序终结。
四、关键注意事项
- • 复审和诉讼非必经程序,复审阶段可补充新证据,但行政诉讼阶段原则上不可提交新证据(除非证明行政机关程序违法)。
- • 各阶段时限严格(答辩2个月、复审15天、诉讼30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 • 双方权利对等,流程可能因交替挑战拉长(例如:A胜诉 → B上诉 → B胜诉 → A再上诉)。
- • 保留连续使用的证据链(如年度销售记录、广告投放合同),避免临时拼凑。
五、典型案例流程
- 1. 场景1(注册人最终败诉):
商标局维持注册 → 撤销申请人复审 → 商标局改判撤销 → 注册人起诉 → 法院维持撤销 → 商标失效。 - 2. 场景2(注册人最终胜诉):
商标局撤销注册 → 注册人复审 → 商标局改判维持 → 撤销申请人起诉 → 法院驳回 → 商标恢复有效。
六、全程耗时与建议
- 1. 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深知元商标,确保程序合规和证据有效性;
- 2. 定期留存商标使用证据(如带商标的合同、发票、产品照片);
- 3. 关注每个阶段结果,及时应对对方发起的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