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0%、最高 50 万元激励;
(二)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0%、最高 100 万元激励;
(三)对其他科技型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5%、最高 50 万元激励。
研发资助说明
深圳市研发资助
2020年深圳企业研发资助申请开始了
企业研发资助“科研人员”入库操作及问题解答
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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